◎ 身心障礙托育養護補助 補助對象: 1.設籍本市並領有身心障礙手冊,欲前往本市合約轉介收容機構日間
托育或住宿養護者。 2.需仰賴他人扶助.訓練或完全無法自理生活之身心障礙者。 3.符合補助標準且未領有政府提供之各生活補助。
◎ 低收入戶老人公費安置照顧 (社會局) 針對本市低收入戶孤苦無依或生活無法自理之老人,提供機構安置補助服務 (詳內文)
◎ 六十五歲以上老人參加全民健康保險應自付之保險費補助 (社會局) 連續設籍本市滿一年以上,年滿六十五歲以上者,補助其健保應自付之
保險費。(需符合特定條件)
◎ 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 (社會局) 符合中低收入老人審核標準者/中低1.5倍每月補助6000元/中低2.5倍每月 補助3000元。(詳內文)
◎ 中低老人生活津貼補助複查 (社會局) 符合中低收入老人審核標準者/中低1.5倍每月補助6000元/中低2.5倍每月 補助3000元 。(詳內文)
◎ 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貼 (社會局) 補助標準:一、補助金額:符合者每月補助照顧者5,000元。 二、每月津貼於次月二十日撥入照顧者郵局帳戶內。
受過專業訓練的照顧服務員到失能者家提供身體清潔、家事服務等項目, 希望可以藉此達到紓解家庭的經濟、家人照顧負擔的困境,讓失能者能
得到良好的照顧。(詳內文)
◎ 失能老人日間照顧(護) (社會局) 補助日間乏人妥善照顧之失能及失智老人能獲基本生活照顧、享受家庭的 溫暖及社區關懷,藉以紓解家庭照顧者照顧壓力,提供日間照顧(護)服務。
◎ 中低收入戶老人住宅修繕補助 (社會局) 補助項目: 1.屋頂、天花板、地板、牆壁、臥室、廚房、浴室、廁所、門窗、給水、 排水等現有設施設備不堪使用者。 2.其他住宅安全相關設施。(詳內文)
◎ 獨居老人關懷服務 (社會局) 1.電話問安 2.關懷訪視 3.代辦文書協助,洽辦福利事宜 4.協助申請生命連線緊急救援 5.其他必要協助。(詳內文)
◎ 敬老、愛心及愛心陪伴悠遊卡(社會局) 為提供老人及身心障礙者更快速,更便利的交通服務,並免除其攜帶零錢 的困擾,促進其參與社會的機會。。(詳內文)
◎ 松年大學 提供年滿58足歲以上之長者有關語文、資訊、藝術、生活百科、體育 ……等學習課程。申請對象:本市市民(設籍)。
◎ 中、低收入老人裝置假牙補助 (社會局) 設籍本市年滿六十五歲以上,經醫師評估缺牙,需裝置活動假牙,並 符合特定條件者,依照裝置之部位可獲得不等金額之補助。(詳內文)
◎ 緊急救援服務 (社會局) 為協助促發性高危險群、慢性病患、長期臥病及不良於行之患者,或 是獨居、日間獨居的老年長者、身心障者,可以獨立安穩居住在自己 熟悉的生活環境中療養恢復,不需要因為缺乏照顧而必須送到護理之家 或長期安置於機構、醫院中。本府特結合民間資源辦理緊急救援服務計畫, 提供可靠迅速的緊急救援與保護,強化失能老人及身心障礙者獨立自主的 生活能力(詳內文)
◎ 建立社區照顧關懷據點 (社會局) 為提供老人或身心障礙者社區化之預防照護,期以社區營造及社區參與 為基本精神,透過在地化之社區照顧,使老人及身心障礙者留在社區生活, 並提供家庭照顧者適當的支持服務。(詳內文)
四百元;每年度最高補助新臺幣九萬元。(詳內文)
◎ 失能老人輔具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補助(社會局) 設籍且實際居住新北市年滿65歲以上之老人,並經本府各長期照顧中心 分站(以下簡稱長照中心)進行失能評估達認定之失能程度者。 補助項目: 詳新北市政府補助失能老人接受長期照顧服務輔具購買及居家 無障礙環境改善項目標準表。(詳內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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